依據商港法第35條規定,進入商港管制區內「人員」及「車輛」均應申請通行證,爰本處修正料羅通行證作業要點,新增「人員通行證」,並自112年7月1日起,未持人證、車證者,僅得於料羅哨口向港警持身分證件換發臨時證進港。
案件名稱
水頭港大型旅客服務中心新建工程
執行進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