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名稱
水頭港大型旅客服務中心新建工程
「金門縣料羅港區部分土地約定經營海運快遞貨物專區業務招租」
料羅港勤拖船採購案
執行進度
111年8月5日金門地區首長聯繫會報,由政務委員張景森主持,會議結論如下:「請財政部(關務署)針對離島特性與金門發展海運快遞業務的迫切性,確實依據「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」第五條之一「...每三年至少應辦理一次」的精神,近期即進行管制措施之檢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