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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環境保護局公告,料羅港區預劃設「空氣品質維護區」將自116年9月1日起實施
  • 發布單位:金門縣港務處

為維護料羅港區空氣品質,自116年9月1日起,料羅港區將實施「空氣品質維護區」相關管制措施。

提醒各位車主及港區業者,柴油車及出廠滿5年以上燃油機車進入港區前,請依規定完成相關排氣檢驗。

請提前確認車輛檢驗狀況,並預留檢驗時間,及早完成相關檢驗,以免影響日後進出港區。

相關管制範圍、檢驗方式及注意事項,請詳閱下方管制措施公告及宣導海報。

感謝各位配合,共同維護港區空氣品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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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上版日期:115-09-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