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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109年6月1日起,使用本處貨棧業「進出口貨棧通關系統」傳輸報單資料每筆計收新台幣30元整。
  • 發布單位:金門縣港務處

依據:本處109年4月29日金港棧字第1090002414號函「使用本處進出口貨棧通關系統收費事宜」會議決議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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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上版日期:109-05-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