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公告本處「金門港申請釣魚活動作業要點」。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9月2日。
發文字號:港航字第1080006223號。
依據:商港法第36條及商港港務管理規則第28條規定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要點業經本處108年7月18日港航字第1080005073號草案預告,期間未獲修訂建議,爰辦理公告程序,本要點自即日起開始施行。
二、本要點請至本處官網(https://harbor.kinmen.gov.tw/)業務專區-檔案下載供參。
(一)承辦單位:金門縣港務處棧埠課
(二)地址:金門縣金湖鎮料羅港2號
(三)電話:082-329538
(四)傳真:082-334516
(五)電子郵件:rodney11201@hotmail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