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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「小三通自113年6月1日起恢復行李託運,旅客超重行李將收取超重費」
  • 發布單位:金門縣港務處

依交通部航港局113年5月28日核定,公告小三通客運旅客行李託運規範如附,金門縣港務處提醒各位搭乘小三通客運的旅客,行前應注意並遵守現行小三通客運可攜帶行李之相關規定,對於超重行李,船公司將收取超重費用,超限行李將予以拒載,共同維護小三通服務品質與船舶航行安全。

金門縣港務處 敬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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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上版日期:113-05-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