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備文說明事由、期間向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金門辦公室申請。2.繳交相關作業規費。3.欲復航、轉入仍備文說明事由向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金門辦公室申請,並同時申請船舶檢查、丈量、註冊與繳交相關規費。連絡人: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金門辦公室連絡方式:082-398011